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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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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一般性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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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 免責聲明更新
在給予或不給予事先通知下,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新本免責聲明的權利,任何更改於本網站發佈時,立即生效。請您在每次瀏覽本網站時,務必查看此免責聲明。如您繼續使用本網站,即代表您同意接受更改後的免責聲明約束。

七、維修服務條款
  1. OROOBO 皆以幫您將送修品恢復日常使用功能為前提進行修繕,故維修過程中,本公司可能會依情況使用再生、改良或整新零件。
  2. 門市與客服夥伴僅提供初步檢視與初步報價,若實際收件於維修專員檢視後有「維修項目」、「報價異動」或任何問題,將與您聯繫告知;若實際修繕處及初步報價與原報修處相同,將直接為您進行維修,不另行通知;若有發現其他需要維修的部位,會再通知您並提供報價,由您決定是否修繕後我們再動工;若新發現之維修損壞或部位是於技師維修後才能發現或判別,則需收取已動工維修之維修處費用(新發現處如不維修此費用亦不予以退還)。
  3. 若經專員判斷為需更換或改裝零配件之維修情況,維修過程中,原產品更替下來之零件將不主動保留。送修品內、外之物品(如:衣物、現金、行李吊牌......等)請於送修前移除並自行保管,若有遺留物品本公司將不負損壞與保管責任。寄送至我司使用之外包裝(如:紙箱、包裝袋......等),本公司不主動保留。
  4. 使用 OROOBO 認證零件與工序可享有一年保固(部分零件與工序無保固,請洽專員瞭解)即視同您同意改裝,改裝包含但不限於零配件款式與顏色、箱體外觀與結構、安裝與固定方式等與原送修品相異。OROOBO 不對失去各品牌原廠保固或送修權承擔責任。
  5. 技師開始進行維修後,即無法受理維修取消申請。
  6. 已保管的送修產品若因估價而需取消維修或退還時,產品狀態可能和送修時相異。
  7. 維修品之保管期限,以本公司通知取件日後 14 天為限(若遇店休則順延),逾期者每日酌收保管費 50 元/件。
  8. 如您於最後領回通知發送次日起算 30天仍未領回,將被視作放棄維修品物權,本公司可隨意處置該產品,不必事先通知顧客及作出賠償。
  9. 若因顧客未完整填寫或誤填顧客資料(住址、姓名、電話號碼等),而導致本公司無法聯絡或退還產品時,本公司將在保管該產品 30天 後進行處置。
  10. 本公司無法提供超越本公司品質基準的維修服務。

八、租借服務條款
  1. 押金請以信用卡、LINE Pay 支付,於歸還行李箱後,扣除應付費用後退還給您。
  2. 請於出國日前 7~14 天預訂行李箱。
  3. 急用箱(4 天內需使用)請於物流方式選擇門市自取。
  4. 請確實填入相關資料,以利後續作業流程。
  5. 如使用物流配送,將會提前2日讓您收到,提早收到租借箱將不會額外收取費用。租金僅在您選擇的租借起始日開始計算。
  6. 人為刻意割破、損毀,須依損壞程度賠償,遺失亦須照價賠償。
  7. 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本公司不負任何遺失責任。
  8. 租用中、大型行李箱,每箱皆會附上行李綁帶乙條(樣式隨機);若歸還時束帶遺失,則須賠付 $60/條。
  9. 為確保每位貴賓權益,若您於租借期內提前還箱,恕無法退還未使用天數之租金費用。
  10. 如遇特殊節假日,租借方式及費用會另行公告。